本报讯 (记者黄助 通讯员潘军)被天津市广大农民誉为“民心工程”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001年底已累计投资20亿元,圆满完成了一期改造工程。目前,全市农村电网结构已经趋于合理,供电可靠性显著提高,农村电价从最高每千瓦时1元多大幅降低到每千瓦时0.41元,使430多万农民直接受益。
本市从1998年开始实施农村电网改造,经过一期改造工程,先后在农村新建和扩建35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63座,新增供电能力1453.55兆伏安;改造更换10千伏高耗能配电变压器5522台,容量715.24兆伏安;新建和改造10千伏供电线路2366.4千米、低压(400V以下)线路45024千米;全部完成3841个行政村的低压改造任务。现在,本市农村供电电能质量大大提高,电能损耗大大降低,保证了农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从2000年8月1日起,本市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村过渡期分类电价,农村居民照明用电电价一律降至每千瓦时0.49元,此举每年已减轻农民负担2亿元左右。从今年3月起,本市又实现了城乡分类用电同价,其中城乡群众生活电价统一调整为0.41元/千瓦时。据悉,本市现有140多万农户用上了一户一表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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