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昨日闭幕增加对发展大计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
图:林树森市长记者会上应答
本报讯广州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昨天下午闭幕。大会通过了“一府两院”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
广州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广州市和广州市本级
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预算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监督预算办法》。(洪启旺
曾璇仁达)又讯昨天下午,广州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
则》(下称《规则》)。据悉,《规则》的重点体现为从程序性审查向程序性与实质性审查和监督转变,意味着广州市人大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话事权”增加。
据悉,《规则》首先保障了人大的知情权。比如计划部门在起草计划过程中,应当通知人大财经工委参加计划工作会
议和其他专业会议,并向财经工委通报有关情况。计划部门应当在每年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45日前,将计划草案主要内容
提交财经工委进行初步审查。按照《规则》,对于计划的起草制定,人大可通过如下多种途径影响:财经工委可根据调查研究
情况,就计划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计划部门应当将采纳情况反馈;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代表大会会议书面提出计划草案修正案;市人民代表大会撤销市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的不适当
的决定和命令,等等。市人大有关人士举例说,如果10名以上人大代表认为计划草案中某个项目劳民伤财,或需增加一个公
路建设项目,可以联名提出修正案。《规则》还明确了对计划执行的监督的主要内容和监督的方式,从而使监督力度得以大大
加强。
(洪启旺曾璇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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