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鹤壁讯 3月26日23时38分,鹤壁市中级法院宣判,“鹤壁科长雇凶杀局长”案一审有果,6名被告人中3人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2月,该市房管局决定不让张玉忠主持房产科工作,张玉忠心怀不满,伺机报复时任房管局局长的徐新保。2001年农历六月,张玉忠通过其弟弟崔东林雇人欲对徐新保报复伤害。崔东林找到同村的王付明说明意图,王遂找到汤阴的尚保国,商议以骗钱为目的假意答应此事。此后,王、尚两人佯装殴打报复徐新保,进而从张玉忠手中骗取人民币8000元 ,从崔东林手中骗取人民币2000元。张玉忠的儿子张文广多次纠集其同学欲殴打徐新保,因意外原因均未得逞。
去年8月21日,因该市房管局局长徐新保让现年47岁的被告人局房管科科长张玉忠交出办公室钥匙,双方发生争执。之后,张玉忠在其家与张毛只(45岁)、崔东林(31岁)密谋,由张、崔两人动手报复伤害徐新保。去年10月16日零时许,徐新保从房管局徒步回家行至该市红旗街四巷内时,手持匕首的张毛只和手持铁锤的崔东林前后夹击,致徐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徐新保系被他人用单刃利器刺破动脉、右肺上叶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玉忠、张毛只、崔东林犯故意伤害(致死)罪,依法判处3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文广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王付明、尚保国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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