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三月二十六日电 台北消息:在亲民党籍“立委”庞建国等三十五名“立委”提案要求下,台“陆委会”副主委陈明通与“新闻局”副局长李雪津承诺,将在两个月内修改相关许可办法并公布实施,正式开放大陆图书、杂志、电影、录影带、广播电视节目在台销售、发行及播映。
李雪津表示,已针对开放大陆出版品来台召开公听会,广泛听取业界、消费者与相关 机关的意见,目前已完成前期工作,“新闻局”将采取“渐进式开放”的原则,处理大陆出版品来台的问题。陈明通则承诺,只要“新闻局”完成工作,“陆委会”将立即处理。
陈明通说明,目前原则上将允许大陆书籍可以简体字版直接进口,至于大陆杂志是否必须改为繁体字版,相关部门仍在研究中。至于业界所关心的平行输入问题,未来在许可办法中也将会予以规范。
针对大陆图书影视开放来台销售、发行及播映一事,台““新闻局”广电处”表示,尚未接获指示,但是影视节目涉及利益大,未来恐将承受来自美国八大影业及其他国家压力,将衍生著作权相关问题。不过目前坊间大陆剧盛行,已有多家代理商获得台湾发行权,民众在影视出租店、唱片行、量贩店都能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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