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今年2月“开门立法”以来,已收到老百姓87项立法建议和意见
新华社福州3月26日电(记者苏杰)“祖辈应享有在子(女)离婚后探视由另一方抚养的孙子(女)的亲情权利,建议制订或完善相关法规。”
这是最近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项目时,一位7旬老人提出 的关于婚姻家庭的书面立法建议中的内容。如今,老百姓越来越关注地方立法,并积极参与地方立法。
今年2月8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首次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立法项目,这一举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目前已有111人次通过来信、来电、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了87项立法建议和意见,内容涉及社会保障、家庭婚姻、城市建设与管理等诸多领域。
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游劝荣介绍,本次活动收集到的一些立法建议和意见反映了当前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具有较高质量和合理性,很有参考、借鉴价值。法工委已把这87项建议和意见整理归纳为11个种类,有的已列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项目,如生态省建设;有的列入调研项目;有的列入修改项目;还有一些关于个案的建议,已转交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游劝荣表示,对每一位提出立法建议和意见的选民,法工委都要回复一封感谢信。
游劝荣说,一些来自人民群众的立法建议和意见是相当有价值、有见地的。例如,建议制订《福建省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举报条例》,认为由于政府监察机构监督政府官员存在很多弊端,应该由人大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来监督政府部门,这样才能更有效地遏制和惩治腐败。有的群众来信提出,鉴于公检法三家都设法医,各自为政,造成一个案件数份鉴定,不仅有损法律尊严,而且浪费司法资源,建议制订《福建省法医条例》,单独成立法医局。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家认为,立法应走出“深宫大院”,整合社会资源为地方立法服务。过去多是“部门立法”,存在部门利益法律化的倾向。“开门立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克服“部门立法”的局限性。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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