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潘峰 通讯员周建设 金泽吾)池州市法院系统加强金融案件审理工作,依法帮助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全市两级法院去年共审理金融案件205件,结案200件,为金融单位收回不良贷款4000万元,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
池州市法院系统近年来高度重视金融案件的审理工作,多次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各金融机构了解沉淀资金和不良贷款情况,找出问题症结。市中院明确了一名副院长专抓此 类案件,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审理、集中执行活动。立案庭、经济庭、执行庭相互协作,对此类案件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结案。池州市工商银行诉该市三家企业拖欠贷款,市中院当天受理当天立案。因此案涉及这三家企业又将此笔贷款转借到山东莱芜某公司,市中院于立案次日就派出审判人员赶赴莱芜,及时依法冻结对方帐户资金。终经调解,各方达成协议,成功回收不良贷款480万元。该市法院系统还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樊篱,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去年底,合肥迅达资产管理公司诉池州某企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近2000万元。尽管该企业在池州颇有名气,市中院排除一切干扰,受理后迅速立案,依法判决合肥迅达资产管理公司胜诉。目前,此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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