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3月28日电(陆斌吕惠敏)上海市外经贸委日前宣布,上海进一步放开浦东新区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根据这一新的政策,在浦东新区注册的内资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自即日起取消必须注册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各
类商贸企业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注册资金由3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100万元;生产企业(包括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企业、
科研院所)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注册资金一律调整为50万元。
这是自去年7月16日起对浦东企业实行“核准制”和“登记制”以后力度更大的一次外贸经营权放开。上海市外经
贸委贸易发展处处长王庆江说:“这次放开差不多已经把外贸经营权放到底了”。
王庆江认为,上海进一步放开浦东新区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符合我国加入WTO以后对世贸组织的承诺,能够有力促
进上海“大外贸”、“大口岸”的建设,有利于上海物流业的发展。同时,这一举措还将吸引更多的中外企业来上海开拓事业
,有利于更多的中小企业包括私营企业平等参与竞争,尽早熟悉和适应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惯例。
据介绍,上海市经贸委在降低审批条件的同时,将进一步把工作中心转移到后置式管理和加强服务上来。
到2001年底,浦东新区共有217家企业通过核准、登记方式获得了进出口经营权,占全市当年新批准进出口企
业的40.9%,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上海市去年全年外贸出口达到276亿美元,增长约9%。(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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