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律师阵容强大事实举证针锋相对
新快报讯(记者闻止实习生陈嘉碧)宋旺夫妇的“龙凤胎”因车祸早产,欠下巨额医疗费,交通事故肇事者是否应承
担赔偿责任?昨天上午,此案在广州中院二审。
昨天,双方律师均阵容强大。上诉方由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派出8名专业律师。被上 诉方也来了两名当事人和3名代
理人。双方激烈争议的焦点仍是:原告陈玉早产是否因交通事故造成?两名小原告宋福与宋一胜的出生是自然出生还是非自然
出生?
上诉方认为,孕妇陈玉在交通事故中所受到的身体损害和精神损害是显而易见的。她在受伤送往医院抢救的过程中,
在邮电医院的过道产下原告宋福,后剖腹产出宋一胜,而原告宋一胜在早产后出现窒息现象,后被送一七七医院抢救。而产妇
遭此劫难,一直卧病在床,至今未愈。上诉方律师指出,交通事故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是明显的。“钢铁都撞坏了,
何况一个身怀双胞胎的大肚女人?”
被上诉方则认为,陈玉此前就有早产先兆,事故的发生与其早产及婴儿重病无直接关系,而且交警部门及法院多次要
求陈玉做法医鉴定均遭拒,上诉人方存在重大过错,因而拒绝对相关费用负责。他们还要保留追回已垫付费用的权利。
在某些事实问题上,双方分歧甚大,甚至出具了完全相反的书面证言。
被上诉方称,据邮政医院调查所得,男婴是擅自转院的,并且在可以出院的情况下仍赖在医院不走,导致医疗费巨大
。上诉方出具的一七七医院书面证言则表明,是邮政医院主动致电一七七医院,要求其接受一名新生重症患儿。
法官昨天未对该案作出判决。
“红棉”律师出钱出力
又讯记者昨天了解到,广东红棉律师所除为宋旺提供法律援助外,还在全所发动捐款,至记者发稿时止,已为宋募得
4000元。
该律师事务所主任钟琦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看了《新快报》对本案的报道后,深深地被当事人的悲惨遭遇所打
动,出于对当事人的深切同情和人道主义考虑,该所决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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