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毕式明、实习生李薇、通讯员陈泰才)《广州市社会工
伤保险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日前已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正式印发,今天,全市工伤保险工作总结暨《实施办法》实施动员大会在番
禺召开。
《实施办法》主要针对已经参加了广州市工伤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未参
保单位则参照执行,《实施办法》还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职工),
包括外地驻穗单位及其各类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工伤待遇由单位负责
支付。据悉,截止去年底,广州市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已经达到112·9
万人。
据悉,在劳动保障信访和投诉中,有30%以上属于工伤纠纷。目前广
州市达到国家最低伤病标准(十级)以上的伤病职工约占全市职工的4%。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而导致伤亡的事件很多,尤其是在建筑等行业
和一些私人、个体企业中极为多见,而在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劳动者与用人单
位之间的纠纷更是屡见不鲜,劳动者尤其是外来工合法的社会保险、福利待
遇经常受到侵犯。
据悉,发生工伤纠纷的原因包括工伤界定难度大、责任难以分清、以及
部分无良经营者漠视劳动者利益等方面。工伤纠纷不仅关系到职工个人,而
且也牵扯到企业本身,不妥善解决,给职工和企业都带来极大的困扰。有关
方面一直以来都在呼吁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使工伤鉴定、职工待遇等问
题的处理有法可依。广州市自去年4月份着手制定相关法规,六易其稿后,
《广州市社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出台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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