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保护条例》在福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获得正式通过。该条例上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是福建省、福州市建设的重点工程,在建成投入使用后,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然而,近年来,机场周边陆续出现一些对机场可能产生危害的现象,引起了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府部门的关注和重视,立法保护长乐机场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城市规划法》以及上海、安徽等地已经出台的机场保护条例,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保护条例》。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保护条例》主要从规划用地区域、净空保护区域、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等三个方面对长乐机场进行全面的立法保护。根据《条例》规定,今后在机场总规划用地23.8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建设的项目应当依法严格审批,禁止在规划用地区域内开山炸石,从事经营性采砂活动。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修建超过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各面规定高度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等。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林辉主任说,长乐机场原有的条件较好,因此要及早立法将一些危害机场安全和飞行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如目前已经出现的一些超高建筑和过量抽取地下水的情况。(本报记者 吴旭东/陈仲庶)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