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集团原总经理、新联机械厂原厂长、巨贪邱祥林因受贿罪已于去年11月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然而在前天伯乐集团送往工商部门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伯乐集团、新联机械厂的法定代表人竟还是“邱祥林”!
按照有关法规,企业法人代表因刑事犯罪被判刑的,必须在30日内到工商部门变更企业法人代表。而自邱祥林于2000年7月4日被检察机关带走审查时开始,他从“老总”宝座跌 下已近两年时间。是什么原因导致伯乐集团在近两年的时间里,竟将这样一件重要的事情都忘掉了?
前天,记者来到伯乐集团进行采访,没想到此事在公司已是公开的秘密,一位办公室负责人则说:“‘新联’(伯乐)怪事多!说不清。”
而更多的干部、职工则认为,“伯乐”集团出现这种奇怪而滑稽之事,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领导体制上。该公司投资管理部的一位干部说,他们也意识到了应该更换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但是由于公司领导班子一直没有稳定下来,此事也就拖了下来。据他介绍,该公司的正(正厅级)副(副厅级)职领导分属于省市两级部门管理、任免。邱祥林出事后,上级部门任命了一位新领导,当时因事情太多,根本就没顾上更换营业执照上法人代表这样的事。去年,这位正职领导提出了辞呈,不再“管事”,但对其是留是免至今“没有说法”。此后,市里于去年10月26日任命了新的领导班子(均为副职)主持全面工作,新班子也意识到变更营业执照上法人代表的迫切性,然而,他们毕竟不是上面正式任命的法人代表,对此也无能为力。
然而,企业的营业执照是企业闯荡市场的通行证,代表的是企业的身份,怎么能让一个已经被判刑的人的名字出现在法定代表人这一栏里?这不仅仅是对企业的不负责任,更是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邱祥林这个“法人代表”还要当多久,人们正拭目以待!快报对此将作跟踪报道。
快报记者李庆恺 戈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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