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八日电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北京、广东、江西、山西、内蒙古、青海、宁夏等七省、自治区
、直辖市最近完成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共有二百五十家中介机构通过资格认定。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民因私出入境人数逐年增多。对于许多想出国的公民来说,需
要有专门的中介机构为其提供前往国法律咨询、沟通联系 、协助办理签证和境外安排。
二00一年六月,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规范因私出入境中介活
动。办法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资格的机构,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有
熟悉中国和相关国家出入境管理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工作人员,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经过资格认定的中介机构
,可以在办法规定的范围内为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其他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
境外安排、签证申办及相关的服务。
据了解,从二000年十二月至二00一年一月,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通知要求,公安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对各类出入境中介活动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清查出入境中介机构三千六百一十一家,破
获一百多起涉及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动的违法、犯罪案件,拘留、逮捕不法分子近四百人,初步遏制了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动猖獗
的势头,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
据悉,此前已有山东、江苏、上海等二十一个省、区、市完成了对四百一十二家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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