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电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对尹相龙等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15名犯罪
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庭经审理查明:尹相龙、黄花根等人,在宋元日(在逃)等人和韩国不法分子的策划下,于去年5月至10月期间
,多次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他们先后将180余人交与韩国船只偷运到该国,并从中牟利。其中去年10月6日,他们
将60名偷渡人员在海上交与韩国“第 七泰仓”轮,为逃避检查,该船上的韩国组织、接运人员,将偷渡者赶入船舱内藏匿,
致使其中25人窒息死亡,而后将尸体抛入海中。案发后“第七泰仓”轮被韩国警方扣押,其他偷渡人员被遗返回国。
法庭认为,尹相龙、黄花根等人已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尹相龙等人9年至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闻回放
2001年10月1日晚,由尹相龙等人指挥,60名中国偷渡人员由偷渡组织者金凤先、薛学文、蒋会平等人驾船
送往舟山海域。10月5日深夜,韩国籍“第七泰仓”轮赶来接应已在海上漂泊好几天的木船。偷渡者最初坐在船的上舱。随
着距离韩国越来越近,担心被海警发现,10月7日上午8时许,船员用铁棒将偷渡人员驱赶到网舱和水罐舱内藏匿。
由于网舱只有一个出入口而没有通风口,仅3个小时舱内25人即全部窒息身亡。为毁尸灭迹,掩盖罪证,“第七泰
仓”轮船长李判根指使船员将25名死亡者尸体扔进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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