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谭海清)本报的《在押犯打赢讨债官司》(3月28日
A19版)一文见报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记者昨日专门采访了在
我国率先对服刑罪犯进行法律援助试点工作的佛山监狱有关负责人,他们认
为,对服刑囚犯进行法律援助,有利于稳定监狱内的改造秩序,提高囚犯的
法律意识。
【数百囚犯咨询法律】
该监狱法援工作开展以来,已先后开展了4次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
,有近40人次的律师参加过此项工作,有数百名服刑囚犯进行了有关法律
援助的咨询。佛山市司法部门为配合这项工作,还专门规定,佛山市的律师
每年必须到佛山监狱免费进行法律援助服务一天,费用自理,以此作为律师
考核的条件之一。邱春喜科长举例说,南海市有一对夫妻因犯罪双双入狱,
但他们在入狱前用按揭的方式买了一套房子,还差4万元就还完款了,他们
入狱后利用法援,委托律师将房子拍卖,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他们情
绪稳定,更加积极配合监狱方的改造工作。
【利于稳定改造秩序】
广东省佛山监狱是我国率先对服刑罪犯进行法律援助试点工作的监狱,
去年底,该监狱成立了我省第一个面向监狱犯人的法律援助机构————佛
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刑人员法律援助部。
佛山监狱副政委陈光汉和该监狱负责法律援助事务的刑罚执行科科长邱
春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法援引入监狱大墙是法援发展的一件大事,是监
狱开展狱务公开、依法治监和法制宣传的新举措。佛山监狱目前正在积极探
索维护社会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新路子,建立完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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