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第三次修改共同条令规范军人行为。明确规定严禁军人涉足不健康场所;一般官兵不得使用手机寻呼机;今后
军人可以公民身份参加社会生活;非因公出外应当穿便服。江泽民主席日前已签署命令发布全军部队贯彻施行。
解放军发布新的纪律条令:军人用手机须经批准
据新华社电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3月23日签署命令,将重新修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发
布全军部队贯彻施行。
总参有关部门领导和条令修改组的专家们向记者介绍说,重新发布的《内务条令》有27条作了修改,《纪律条令》
有13条作了修改。
这次修改增加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近几年随着社会的变革,部队管理教育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部队解决这些
新课题成功的经验转化为法规。比如,《内务条令》明确规定“严禁军人涉足不健康场所”。针对官兵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
日益增多,给部队管理和安全保密带来不利因素,新增规定:“除工作需要并经师(旅)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外,军人不得使用
移动电话、寻呼机等通信工具。”“经批准持有移动电话、寻呼机的军人,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
信枢纽、涉密会场、军用飞机和舰船、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等场所;在设有有线通信工具的场所工作时,不得使用移动电
话办理公务。严禁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谈论、传送涉密信息。军队开设的寻呼台不得发送涉密信息。”
另外还规定,今后军人可以公民身份参加社会生活。军人(包括士兵)非因公外出应当着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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