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企业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媒体偷拍可能合法化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全新司法解释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3月30日13:25 南方都市报

  4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规定对非法证据进行了明确定义:媒体偷拍可能合法化。

  本报讯从4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项全新的司法解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开始实施。《规定》实施以后,新闻单位是否可以采取偷偷录音、录像的形式进行采访?这个《规定》会不会促成中国私家侦探产业的兴盛?广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敏在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些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非法证据的
问题。

  据悉,关于非法证据最高法院曾经作出过一个司法解释,这就是1995年出台的《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这个批复要求将录音资料的证据合法性标准限定在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得到对方同意,录音录像就不具备证据效力。

  王敏说,审判实践证明,《批复》虽然具有保护对方当事人的优点,但是其过于严厉的缺点更突出,实践中一方当事人同意对方录音的情况极为罕见,而依据《批复》,即使法官确信证据资料内容真实也无法对权利人进行保护。为此,《规定》对非法证据进行了定义:所谓的非法证据就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至于什么情况属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王敏打了个比方,比如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权,擅自在他人住宅、办公室安装窃听器等等。至于具体情况,则需要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他指出,这个规定意味着新闻单位偷拍偷录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合法化。

  至于私人侦探的问题,王敏认为,侦查权是公安检察机关所特有的权力,其他任何公民或团体均不得侵犯。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公民无权调查情况,他完全可以自己或委托律师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


发表评论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成都一高校偷拍学生亲热镜头并曝光 (2002/03/29 06:47)
台湾一五星级饭店外籍乐师躲女厕偷拍春光被逮捕 (2002/03/23 18:37)
偷拍资料可作证据 私家侦探自称
偷拍一泛滥人人皆自危 (2002/03/12 17:50)
人大代表呼吁立法规范“偷拍”保护隐私 (2002/03/12 14:06)
“针孔”逼近市民隐私遇威胁 偷拍摄像头公然外卖 (2002/03/01 00:29)
偷拍窃听设备热卖 杭州查处间谍器材
偷拍录影带法律说不行 杭城查处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者 (2002/02/05 15:15)


新 闻 查 询
订实用短信,获赠超大VIP邮箱、个人主页、网上相册!
新自写短信功能一流
对方手机
发送内容[最多60字]

选择闪电方式 您的手机
您的密码
索取密码  

在几十个国家地区,只要您拥有手机,就可以享受新浪短信头条新闻的方便快捷,让世界随您移动!>>快速订阅


新浪商城推荐
  精品畅销书
  • 李碧华全集
  • 谁动了我的奶酪
  • 蛋白质女孩
  • 英语口语速成
  • 朱泰祺英语指导
  •   数码产品促销
  • 听音乐还是MD!
  • 音文秀复读机
  • PDA广义与狭义
  • JNC热卖
  • 投影机大展销
  •   数码PC时尚选择
  • Sony 超薄笔记本
  • Palm M505 PDA
  • OLYMPUS最新DC
  • Sony NetMD
  • 先锋 DVD-LV70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