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文县讯(记者白宗正)副乡长候选人赵兴平为了达到参选乡长的目的,公开破坏《选举法》有关规定,伙同他人向乡人大代表行贿拉选票。这起2002年1月发生在文县屯寨乡班子换届期间的贿选案,近日被文县纪委严肃查处,赵兴平等5人受到了党纪、政纪惩处。
赵兴平本为屯寨乡班子换届的副乡长候选人。为了达到参选乡长的目的,赵兴平伙同乡人大主席李正德、乡武装部部长赵克凤、乡主任科员李世安,带上烟、酒,先后到芝麻、 关坪、跃子坪、白马等行政村向部分乡人大代表送礼,公开示意乡人大代表投自己的票。更为严重的是,赵克凤、李世安威胁个别乡人大代表投赵兴平的票。乡人大主席李正德明知选举暗箱操作,不但不制止,反而到乡人大代表家中为赵兴平拉选票;乡党委书记张庆丰违反有关法定选举程序,弄虚作假,对贿赂代表、威胁乡人大代表的行为也未采取措施加以制止。
屯寨乡的贿选案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部分基层干部和乡人大代表联名举报,引起了县委和县选举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县上立即抽调纪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公室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屯寨乡调查处理。近日,文县纪委研究上报文县县委,经文县县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张庆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屯寨乡党委委员、书记职务;给予李正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屯寨乡党委委员职务,并建议按法定程序罢免其乡人大主席职务;免去赵克凤屯寨乡乡党委委员职务、行政上撤销其乡武装部部长职务;给予李世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文县监察局撤销赵兴平的屯寨乡副乡长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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