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伟雄 通讯员范军) 深圳市推行土地有形市场交易制度一年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出让、转让经营性用地179万余平方米,实现了土地交易从分散、隐蔽、无序到集中、公开、有序的转变,从源头上遏制了土地交易中的腐败现象。
去年3月,深圳市政府颁布实施《土地交易管理规定》,规定所有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必须通过土地有形市场,以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与此同时, 作为土地有形市场载体的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挂牌成立。该中心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宗旨,为实现土地交易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从交易信息的公开、交易程序和规则的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等方面建立土地交易的“阳光作业”体系。到目前为止,该中心已在一级市场方面成功出让用地18宗,成交面积123万余平方米,收取地价近40亿元;在二级市场方面为企业转让用地31宗,成交面积56万余平方米,成交金额6.73亿元。
土地有形市场交易制度的确立,使深圳市土地供应渠道由多轨制变为单轨制,根治了土地交易的多头、黑箱操作,克服了“人情地”、“关系地”带来的种种弊端,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土地交易中可能发生的徇私舞弊、贪污腐败的问题。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也为政府和土地使用者带来了更合理的土地收益,解决了“有资金的找不到地,有地的找不到资金”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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