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鸿飞通讯员晓马)昨天下午5点,为期两天的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结束。由于准备工作充分,深圳考区秩序井然。
广大考生十分关心考试的成绩评定工作。记者昨天从市司法局了解到,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的程序为: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评卷结束后,司法部将及时将考试成绩邮寄通知应试人员。应试人员对考试 成绩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分数核查。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根据规定,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人数及合格分数线,将在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和申请律师执业,应当符合修改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条件。
深圳市司法局的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深圳考区的考生,深圳市司法局网站日前专门开设了“司法考试”栏目,关心司法考试进展情况的读者可以光临该网站,了解有关动态。利用新浪等网站的搜索服务都可以进入该网站,或是直接进入http://www.szsf.gov.cn这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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