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秋丽、通讯员 贾富彬)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1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切实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068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4亿多元。
突出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犯罪案件,严惩官吏腐败和司法腐败。如蒙阴县原副县长袁锋剑,在担任蒙阴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期间,贪污工程建设款、征地 补偿资金等448万余元,并索取、收受贿赂6万余元案等。查办新领域、新罪名犯罪案件有新突破。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电信局原局长郭子泉伙同他人私分国有资产115万元案等。
追逃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共抓获在逃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人154人,涉案总金额近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如在北京截获了挪用公款2600万元、企图逃往国外的中国银行青岛崂山高科园支行业务员姜振宇。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促进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全省已有9个市、69个县(市区)成立了由党委统一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一年来,结合办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案单位开展综合整治,提出检察建议,协助建章立制。先后在金融、海关、税务、建筑、医药等15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了系统预防,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了以“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目标的同步预防活动,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各类建议、调查报告等1550件,其中被党政领导同志批示、采纳69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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