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档主拒绝填写,消费者不仅可以当场退货,还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新快报讯(记者潘恒年通讯员王宏山黄莉莉)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商业局获悉,今天起,广州市酝酿已久的“购肉登记
”制度,在市区全面实施,各农贸市场将推行卖肉填写《放心肉销售凭据》制度。
根据广州市有关规定,肉品销售商除应悬挂由卫生、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外,消
费者购买肉品时还有权请档主填写《放心肉销售凭据》。
据悉,该凭据设有品名、重量、价格和市场名称、档位、档主姓名等栏目,档主填写时必须签名。凭据除不作报销、
纳税凭证外,与商场出售商品所开具的发票一样,可作为商品质量追踪的依据。若档主拒绝填写《放心肉销售凭据》,消费者
不仅可以当场退货,还可向所在的农贸市场管理者和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举报。
广州市商业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档主售肉时,还应主动挂出市农委印制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和肉联厂填发的《畜产品检验合格证》。
记者昨日在市内几家农贸市场察看,发现东山、越秀等区农贸市场已率先实行该制度,肉档档主已经有了《放心肉销
售凭据》,只是市民尚未养成索要凭据的习惯,档主也很少主动提供;天河区部分市场则慢了半拍,档主还闻所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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