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民营林业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事业。为了把这项事业做活、做大、做强,使其更快地提高全省的造林绿化水平,我省将采取一系列新措施发展民营林业。
一是进一步活化宜林“四荒”使用权。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采取拍卖、承包、租赁、合作等多种形式,消灭无主“四荒”,落实治理经营主体。对城镇周围的宜林“四荒”,按照义务植树的要求划分到机关事业单位。鼓励民营企业家、机构改革中机关和企事业单 位的富余人员承包绿化宜林“四荒”,并允许承包地依法流转。二是大力扶持生态公益林建设。鼓励个体经营者积极参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允许其牵头承包重点生态工程。完成工程任务,享受国家规定的资金补助。在补助方式上,实行投资直接到户。三是积极推行现有森林的承包营护责任制。在稳定所有权的基础上,国有林可以实行职工承包营护,集体林大力推行家庭托管。民营造林主体培育的森林、林木,可以拍卖流转。四是放宽自育商品林的采伐限制。农村居民自留地和房前屋后种植培育的零星树木,实行自主采伐。民营主体培育的商品性用材林,可以进行工艺采伐,实行单报单批、优先审批。五是支持经济林产业化。鼓励扶持建设民营经营林基地,对规模大、效益好,具有产业带动作用的投资主体,给予信贷、税收上的优惠。民营经济林自有收益起1至3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六是积极培育苗木、花卉产业。对苗木、花卉种植大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土地、灌溉、良种、技术等方面提供服务。(刘增光)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