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把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大投入,规范管理,强化措施,迎难而上,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最近,省城市低保暨救灾工作会议介绍了该市经验。
围绕低保工作,徐州市委、市政府去年以来严格实行政府负责制,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层层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低保工作落 到实处。该市以扩大保障面为重点,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将部、省属企业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及时给予保障。仅去年10月份,全市就一次性扩保14278人。目前,全市已有7079户、23361人被纳入低保范围。
随着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大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进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面对困难,徐州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去年市财政落实低保资金402.7万元,比去年初预算增加102.7万元。今年,低保对象仍将增加,市财政预算安排低保资金5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实际支出如出现缺口,还将及时足额追加。各县(市)、区也参照市财政做法,加大低保资金预算。
为把低保工作落到实处,徐州市近期组织开展全市贫困人口生活情况调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同时建立“家庭备案制度”,将核定在册的城市低保人员提供给财政、人事、劳动、教育、卫生、工商、税务等涉及优惠政策和社会救助的部门,为落实保障资金和兑现优惠政策提供依据。市政府还颁布政策,规定低保对象可减免住房租金和优先租住廉租房,并在个体经营行政性费用征收、家庭成员医疗费和子女学杂费减免等方面享受优惠。(徐承德 孙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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