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4月2日讯 广州市开始着手进行社区调整划分,以新的社区居委会取代原有的街道居委会。广州市市长林树森今天在有关动员会上表示,广州市将以民主进程只进不退的原则,该市将先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民主直接选举产生新的社区居委会,然后逐步向实现全面直选过渡。
据了解,广州市调整建立社区居委会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为动 员部署阶段,主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第二阶段,各区全面实施计划,完成调整划分任务,最后将在9月底全面完成。
社区居委会为适应社会的发展而进行城市基层组织改革。现阶段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新旧体制交替的历史时期,随着居民群由“单位人”向“社会人”、“市场人”转变,群体的组织、教育、管理和服务等职能由政府向社会转变,失业、社会人员就业、流动人口的管理等问题的增多,改变了的社区环境对基层居民自治组织的服务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活动的基本的单位,在很大的程度上不仅需要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还要解决新旧体制转变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
广州市在调整建立社区居委会工作中,将按照以下三个原则进行。首先要必须明确它在法律上的地位。社区居民委员会不是任何政府机构或是政府的下级组织,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企业,不是专门化的事业性单位,是一个非政府的专司社区公共事务的社会领域中的自治组织;第二要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者选免权、社区事务决策权、社区财务自主权、对政府部门的评议监督权和不合理摊派拒绝权等,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干预依法属于居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第三要将责、权、利统一起来。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真正使社区居委会形成不同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中介组织或社会团体的角色特征,确实发挥其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与功能。
林树森说,为了坚持党领导下的居民自治原则,社区工作在调整时,要防止出现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要防止以社区为借口,否定或削弱党的领导的倾向;二要防止党组织包办、代替社区自治事务的倾向。(伊可迹、黄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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