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广州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昨日(4.2)正式宣布,广州市第二批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招考工作即将开始,至此,连续关闭4年之久的广州市机关大门终于全面打开。
据悉,本次共有270多个机关单位的900多个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这些单位几乎涉及了市属党、政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广州市属机关,区(县级 市)属机关等,其中市政府直属机关主要招收外语、法律、工科(包括理科的力学、数学、物理类专业)毕业生。根据要求,应届毕业生中的单位(含系统)委培生报考非委培单位职位的,须征得原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师范类毕业生报考者必须持有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根据安排,广州市第二批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招考报名地点仍然在广州赛马场(广州市黄埔大道668号)。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所有报名者须交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专业)。据悉,不能到场的人士可以委托他人持其本人上述资料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对报名者的通用要求为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市属招考单位及职位见一览表,区属招考单位及职位见今日《南方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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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了解到,广州市首批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招考笔试地点已经确定,5000多名报考人员将于4月7日在全市6个考场参加全省公务员录用统一考试。
据悉,广州市今年首批招考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单位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税5个部门,3月16日—17日,以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的报考者,齐集广州赛马场,报名参加这次公务员招考,最终有5000多名报考者获得考试资格,角逐1505个职位。
据悉,广州市首批公务员招考笔试共安排了电子中专学校、华侨中学、育才中学、39中、环市中路中学等6个考场。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申论)三科。另据了解,全省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笔试,也将于当天在各地统一进行,其中省直单位招考的笔试地点为华南理工大学。
报名考试完全手册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市政府直属机关主要招收外语、法律、工科(包括理科的力学、数学、物理类专业)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中的单位(含系统)委培生报考非委培单位的,须征得原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师范类毕业生报考者必须持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2年4月10日至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二)报名地点:广州赛马场(广州黄埔大道668号)。
(三)报名要求:按公告(简章)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可由他人持本人照片及上述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或传真件代报名。
(四)凡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按要求填涂《考生报名信息卡》一份。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科目一般为公共科目,部分职位需加考专业科目。
1、公共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方面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
2、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有关工作的专业知识能力。
公共科目考试用书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全国指定用书《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学习指导》(中国铁道出版社2000年版)。专业科目用书由各用人单位指定或提供。
笔试时间:2002年5月7日(领取准考证时间为4月29日至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00。地点:广州赛马场)。
上午09:00─11:30公共科目
下午14:30─16:30专业科目(部分职位加考)
(二)面试。全部报考者均须参加统一面试,部分职位需加考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2002年5月8日至5月10日。
专业面试时间:2002年5月11日至5月14日。
四、录取
(一)成绩合成。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有加考专业科目的职位的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有加考专业面试的职位的面试成绩按统一面试、专业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二)综合成绩在60分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人选)。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详细情况可查阅广州市人事信息网(www.gzpi.gov.cn)、广州市人事考试网(www.gzexam.com.cn)、南方人才网(www.job168.com)。
(编辑:依依)
作者:新闻来源:南方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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