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佳文明示范小区、曾获我省建筑质量“中州杯”奖的漯河市柳江小区,以其拥有2400多套住房、近万名居民和优美的居住环境,在漯河市鼎鼎有名。然而,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围绕着供水危机,小区居民、物业管理公司和漯河市自来水公司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成为漯河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去年年底以来,隔三差五的停水事件不断在拥有花园式建筑群的柳江小区上演,最近 一次停水事件发生在3月23日至24日。
据记者调查,居民们绝大多数都能每月按期缴纳水费,对此物业管理公司和市自来水公司也都承认。居民们认为,物业管理与自来水公司之间有分歧,却让他们去承担后果,当然难以接受。虽然自来水公司不承认停水,但居民们却一语戳穿:停水须经市政府批准,自来水公司把供水阀开得极小,这不是变相停水?
4月1日,漯河市自来水公司经理于河生告诉记者,从2001年7月至今,柳江小区共拖欠水费和滞纳金491653.15元。9个月来虽经多方协调,却一直未能付清欠款,这也导致该公司拖欠电费54万多元。如此恶性循环下去,有可能被停止供电而造成全市停水的恶果。
于河生认为问题出在物业管理公司:“小区内绿化用水、庭院洒水、办公用水、汽车用水等从未装表计量,再加上管理不善,内部存在大量私设管网的情况,因此造成居民用水分表和小区用水总表计量严重不符,这巨大差额应按惯例由代缴水费的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面对小区居民和自来水公司的双重指责,柳江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夏延斌说,去年5月,他和另外几人收购了原具有官方性质的柳江小区物业公司。根据小区开发商——漯河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中心过去的运作惯例,居民水费与小区总水表费用的差额,全由适用房中心补齐。他接手物业管理后,认为以前的惯例不合理:一是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供水单位应抄表到户,而不该让小区物管去收费;二是由于开发商在建设小区时的先天不足,目前地下供水管网严重跑冒滴漏,跑冒滴漏占小区总用水量与居民实际用水量差额的80%以上,责任不在他们,这笔差额不能出。
据调查,当初,柳江小区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在地下供水管网铺设时选材低劣,也未按规定让城市供水主管单位参与设计、建设和验收等环节。因此,有关人士认为,解决管网隐患是消除供水危机的关键所在,作为开发商,须承担责任并参与今后的管网改造;另外,物业公司、自来水公司应以居民的利益不被侵犯为最大目标,求同存异,创造条件解决问题。
据悉,此事已引起市政府的重视,相信小区供水危机很快将得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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