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 实习生陈嘉碧)危房改造,本是造福于民的一件好事,但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原所长周承秋(处级干部)竟借“危房改造”之机敛财600多万元。昨天上午,这名巨贪在广州中院的法庭上掩面痛哭,但悔之晚矣。
朴素之家抄出千万身家
50来岁的周承秋,头发微白,衣着朴素,坐在旁听席上的其家人也衣着一般。据悉,周的太太还是一名下岗工人,坐在她旁边的是一位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大概是周的儿子。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家庭,据检察人员介绍,纪检部门竟从其家中搜出人民币620万元、港币83万元、美金33万元,合计近1000万元。
借危房改造大发其财
检察机关指控,周承秋从1997年至2001年初,在发包危改所及下属公司开发的危改工程项目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有关单位人员贿送的人民币375.6万元、港币75万元、美金32万余元。
周承秋在危改工程中到处受贿,最少的一单收了人家10万块钱,最多时竟收了人民币150万元、美金32万余元。他连消防工程也敢拿钱。1998年12月,周将一个危改项目消防工程发包给广州市某消防工程公司后,周在家中收受了该公司负责人容某贿送的人民币10万元。
在昨天的庭审中,周承秋对公诉人的指控供认不讳。但对每一宗受贿行为,周均称事先并未向他人索贿,是“朋友”主动给他的。如“朋友”林××,“逢年过节什么的给我送点钱”,但这个“朋友”非常豪爽,一共送了他150万元人民币和32万美元。
“灰色收入”知多少
周承秋在庭上称,他当所长的年收入约有15万元,甚至在1984年在广州穗华公司工作时,他的工资收入已有2万余元一年,但即使是这样,他的正当收入也无法达到几百万之巨。周称,其他都是其给别人介绍工程得来的“中介费”等。
公诉人在庭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周案中除了600多万元的贿款外,还有一两百万元的财产,检察院并未以“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起诉,原因是周基本上可以说清这些财产的来历,的确是工资、中介费等,但这些收入是否合法及如何处理,将由法庭裁决。
庭上痛哭为时已晚
令人惊奇的是,周虽然受贿了这么多钱,却分文未花,全部存进了银行。案发后,周退了全部赃款。
周的辩护人指出,周承秋是被动受贿、主动自首、积极退赃,且年纪已大,病魔缠身,因此请求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周承秋在最后陈述阶段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时,提起70多岁的老母亲,不禁声音哽咽,以纸拭泪。
此案择日宣布判决。
窝案一串牵出房产局副局长
据悉,周承秋受贿案是被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经理余辉贪污受贿案牵出的,同时被查处的还有该所的一名副所长和主管周的广州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邓以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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