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下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本月9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铁迪主持会议。
主任会议讨论了《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上海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修改稿,决定提请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听取了财经委员会对《关于废止〈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暂行条例〉的议案》的审议意见,鉴于市政府要求撤回《 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暂行条例修正案》,会议决定暂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讨论了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内务司法、财政经济、教科文卫、城建环保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讨论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决定提请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
讨论了2002年度常委会会议议题初步安排、《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试行》草案以及关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讨论了关于《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方案建议稿,决定在4月18日举行立法听证会;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麟、叶叔华、刘伦贤、胡正昌、漆世贵、厉无畏、包信宝和秘书长许祖雄出席会议。(甘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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