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州警方昨天向新闻界透露,在清明节期间,为确保群众扫墓
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市公安局提请有关单位和参加扫墓的广大群众注意安全
,共同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各机关、学校、团体、工矿企业等单位,不要在4月5日及4月份
的几个周末集中组织干部、学生和职工进行集体扫墓活动。
二、由于市内各公墓停车场普遍较小或没有停车场,请前往扫墓的市民
尽量选择乘坐公共汽车或出租车。清明节期间,严禁市民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乘搭公共汽车或出租车。
三、扫墓的市民要自觉遵守墓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
序和交通规则,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治安秩序和
交通秩序。
四、注意防火安全,禁止在各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香烛只能在指定区
域焚烧。在山坟墓地拜祭的,拜祭完毕,要将烟火熄灭,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
五、靠近各墓地的街、村、镇和区的党政部门要教育当地群众,不要在
墓地周边乱摆乱卖,更不要销售烟花爆竹和丧葬迷信用品,严禁以各种手段
对扫墓群众进行敲诈勒索。
六、为确保今年清明期间广汕公路银河公墓路段的交通安全、顺畅,市
公安局决定对广汕公路银河公墓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4月5日至7日、
13日、14日、20日和21日的每天8时至17时,除进入银河公墓扫
墓的机动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进入广汕公路银河公墓路段行驶,需途经广
汕公路银河公墓路段的机动车,须绕道行驶(详见《广州市公安局通告》)
。(明光、明昌、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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