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师呼吁出台措施加以缓解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邓琼、实习生冯力报道:进入4月,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广东各高校的就业指导部门除了忙着接待签
约的毕业生以外,又多了一项“业务”———为违约的学生和用人单位协调。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介绍,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在初次就业中违约以及用人单位违约的现象都呈上升趋势,这也
是广州地区高校(特别是就业形势较好的高校)的普遍感觉。
学生、用人单位皆有违约
阿琳和小潘分别来自两所本地名校,他们代表了学生违约的两种典型情况。阿琳是工科院校的女生,自觉在竞争中不
太具有优势,春节前深圳一家保险公司确定要她时就很快签了约。但回家和父母一商量,认为做保险业务太辛苦,所以在两个
月后她又有机会进入卷烟行业时便执意违约。而小潘一心想继续深造,但为保险起见,还是在考研成绩出来前与一家软件公司
签了约。成绩出来,他发现自己考上了心仪的计算机专业研究生,自然也就和那家软件公司“摊了牌”。据介绍,高校毕业生
违约的另一种较普遍情况是:一些人是由于公务员考试时间较迟,就先找了其他企业,待3月公务员考试成绩出来,再违约去
机关。
企业方面的违约则主要是由于受到来自上级的行政压力。深圳的一家建筑公司要了一所高校好几名土建工程专业的毕
业生,可是签了约才知道这所高校是市级高校,不符合深圳对引进本科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另有某区教育局在与几位师范本科
毕业生签约后,突然接到上级指示,要求必须优先保证另一所师范专科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只好违约。还有一些没有用人权的
单位为了“捕获”人才,事先和毕业生签了协议,但最终未获人事部门审批通过,只好请毕业生另谋高就。
高校左右为难
学生与企业的违约现象令高校左右为难。他们对学生的违约普遍不支持,认为这事关学生本人的诚信度,也会影响到
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因此都制定了一些制约措施,层层把关。然而,在具体到每个学生的前途时,校方又总是理解“人往
高处走”的想法,不阻挠他们的选择。至于用人单位违约,多家高校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都称:“我们对用人单位形成不了多
大制约力,头痛!”
据了解,对于执意违约的毕业生,各高校都会收取一定的违约金,价格从500元到2500元不等,其上限是通过
物价部门审定的,而且执行时相对宽松,违约学生表示还比较好接受。但用人单位方面对违约的学生收取的违约金就没有统一
标准了——因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不少学生起初出于签约心切或对形势估计不足而答应了高额违约金
的条款,华南理工大学一位毕业生违约时被企业要求付1万元,急得直哭,请学校出面协调却还是僵持不下。有关学校表示:
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及时出台有效措施,监管用人单位的行为。
呼吁出台措施加以缓解
在采访中,不少高校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都谈到,要缓解学生违约矛盾,国家确实应调整一些相关环节的程序。近几
年,允许用人单位进驻校园开展招聘活动的时间越来越早,可与学生前途同样密切相关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考试及其成
绩发放却迟了好几个月,这势必造成毕业生为求安稳先行签约、以后又为了再谋高就而选择违约的现象。
不过,也有高校老师及教育界资深人士认为,大学毕业生中违约现象增加是就业市场走向成熟的必然反映,最终还是
要靠市场自身的规范来进行调节。例如,学生手中的就业协议书就应该尽快向正式的劳动合同转化,并将工作地点、岗位、薪
酬以及违约责任、解决办法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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