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4月4日电(记者李南玲)深圳市卫生局将对所属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实行执业风险保险。该办法实施后
,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对医疗纠纷的处理不准以息事宁人的方式无原则地赔钱私了,投保单位的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
赔偿问题,将由保险公司按相应规则有序理赔。
据悉,正在酝酿出台的《深圳市医疗执业风险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与保险公司签订 医疗执业风险保险后,医院和医
务人员按比例承担保费,医务人员逐月缴纳的那部分保费将构成医务人员个人风险基金,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由保险公司赔付
80%,当事医生本人赔付20%。投保基金效法社保跟医生个人走,若30年行医无事故,离职时估计个人可获得20至20
万元的返还。
每家医院都少不了有医疗纠纷,不少医院常以赔偿患者来私了。深圳有家医院去年就支付了100多万元赔偿金。但
事实上,去年深圳组织的46起医疗事故鉴定中无一属医疗事故,这当中有部分无过错赔偿的原因是医院想息事宁人。推行医
生执业风险保险后,将能把医院及医务人员从烦恼的医疗纠纷处理中解放出来。让保险公司介入,由后者处理纠纷及赔偿事务
,不仅可以杜绝医院私了医疗事故和纠纷的非法行为,还可以化解医院和医务人员执业的风险,让医务人员的精力更多地投放
到业务水平的提高等常规事务中,激励医务人员增强医疗安全意识,提高医疗质量,真正维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医院三者的合
法权益。据了解,《深圳市医疗执业风险保险管理办法》年内将以政府条例的形式出台,在全市营利、非营利医疗机构全面展
开,强制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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