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清远市委书记、茂名市委书记人选和湛江市市长推荐人选
●今后地级市党政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都将由省委全委会成员票决
●省委全会闭会期间,新任地级市党政正职可由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但在决定之前必须书面征求省委委员对任职人选的意见
●广东在全国率先开展此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得到中央领导充分肯定
【本报广州电】昨天上午,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在广州珠岛宾馆召开八届九次全体会议。会议首次对3名地级市党政正职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审议和表决。出席会议的省委委员对由省委常委会提名的拟任人选进行了认真审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3名人选均获通过。这是广东扩大用人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据了解,广东是全国最早开展此项改革的省份之一,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记者还了解到,今后广东省地级市党政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都将按照本次全委会通过的《新任地级市党政正职人选表决决定试行办法》进行票决。省委全委会闭会期间,新任地级市党政正职可由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但在决定之前必须书面征求省委委员对任职人选的意见。
这次由省委常委会提请省委八届九次全会投票表决通过的是清远市委书记、茂名市委书记人选和湛江市市长推荐人选。这3名人选都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经过民主推荐、考察预告、民意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报省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对拟提拔的人选向社会公示后,再由省委常委会向省委全委会提名,最后由全会进行投票表决的。
在这次省委全会上,省委副书记刘凤仪首先对拟任人选的产生过程、考察情况和个人简历作了说明。随后,出席会议的省委委员分组对《新任地级市党政正职人选表决决定试行办法》以及省委常委会提名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讨论、酝酿。最后,全会在表决通过《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对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3名拟任和推荐人选所得赞成票全部过半,顺利获得通过。
省委委员、省委候补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省委常委主持。(古国真岳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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