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4日电(记者王攀)4月2日上午,原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所长周承秋涉嫌受贿罪在广州市中
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其在发包危改工程项目时收受8名包工头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75.6万元、港币75万元、美金32
万余元,对此周承秋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据悉,此案是广州市房管系统职务犯罪系列案之一,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邓以
铭涉嫌受贿也被查处。
公诉机关指控,1997年至2001年初,周承秋利用职务便利,在发包危改所、安厦公司开发的危改工程项目设
计、水电安装、消防等工程中,先后多次收受有关单位人员贿送的人民币375.6万元、港币75万元、美金32万余元。
由于周承秋属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因此公诉机关同时认定周承秋属于自首。
虽然周承秋涉嫌的犯罪事实很多,但由于其本人对于指控供认不讳,因此庭审进行得波澜不惊,前后总共只用了两个
小时。但周承秋收受贿赂时的随意与漠然,还是让人感到吃惊:周承秋对一些送钱的包工头根本就不熟悉,甚至到底给了他们
哪些工程都不清楚。
在庭审中,周承秋多次提到余晖这个名字,后据了解,他是周手下的一名经理,曾经介绍过许多包工头给周承秋认识
,一些包工头送的贿款也是通过他转交给周承秋的,就在余晖涉嫌犯罪“出事”后,周承秋主动退还了部分包工头贿送的贿款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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