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桂芳,通讯员李秀芬、林军) 从4月1日起,地税发票已全面换版。近日广州地区仍有许多业户及消费者来电询问如何换领新版发票,库存的旧版发票怎么办等问题。对此,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专门作了解释。
据介绍,这次启用的新版发票共有7大类54种,全部增加了防伪措施。除全国统一样式发票及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但暂不套印发票监制章的专业发票外,广州市的发票纳入全省统 一编码,进一步提高了防伪能力。对于新版发票的使用问题,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申请购领发票的票种名称属更名,使用范围未变的,不用重新办理申请;如购领新增加的票种,需按第一次领购发票手续办理。
新版发票启用后,旧版发票使用到2002年6月30日,过期无效。逾期未使用的空白旧版发票,业户应在2002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征收管理分局申请核销。针对有些从事咨询、设计等业务的单位提出的“使用‘服务业定额发票’最大面额不能满足业务需要,是否可继续申请手写版‘服务业发票’”这一问题,市地税局明确指出,业户可向发票管理部门申请使用税控装置电脑开具发票,不允许再使用手写版“服务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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