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4月1日起,驻邕的中、区直单位职工正式告别延续了40多年的劳保公费医疗制度,开始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第一天各主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情况看,持医疗保险证、卡看病的人员对新制度的运行反应平静。
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按照“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基本思路,由劳动和社 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9个部门组成的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参考区内外的医改经验,结合实际,认真测算,反复修改形成方案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办公会研究通过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后下发执行。
据了解,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批实施。4月1日起,首批实施的是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为确保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启动,平稳运行,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从3月份起就开始对医保管理网络系统的调试测试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快办理参保单位人员的审核办证办卡事项。目前,首批450多个应参保单位大部分已领取了医疗保险证卡。4月1日,笔者在广西医科大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星湖门诊部等主要定点医疗机构随访了部分持医疗保险证、卡看门诊的人员,除了个别人对新制度不太了解以及医院电脑计费操作人员还不够熟练等一些小问题之外,无其他不方便感觉。(唐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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