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皖纪宗)3月28日,安徽省纪委针对一段时间以来,连续发现有人假冒省纪委、省监察厅在全省各地推销书籍和拉广告赞助等活动,甚至有少数不法分子冒充中纪委、监察部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活动,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的情况,专门向全省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提高警惕,加强防范,谨防不法分子假冒纪检监察机关名义行骗的行为。
通知说,为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省纪委、省监察厅严格禁止机关工作人员以纪 检监察机关或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从事商业推介活动,也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以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名义从事商业推介和收费等活动。凡进行纪检监察书刊、电教片等征订工作的,应以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文件为准。对口头联系这方面工作的,各地、各单位应予拒绝,并及时向省纪委、省监察厅报告;对以省纪委机关、省监察厅工作人员名义到各地各单位联系工作的,接洽单位应请其出示相关证明和证件,发现疑问的,要及时向省纪委办公厅了解核实。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纪检监察报刊的名义行骗。今后凡联系《中国纪检监察报》、《江淮风纪》等纪检监察报刊的宣传或广告等事宜,征订或购买有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书籍和电教片的,直接与省纪委宣传教育室或有关报刊编辑部联系。对以纪检监察刊物或发行部、记者站等各种名义上门推销和推介广告的,一律不予接待。
通知要求,对发现假冒纪检监察机关或机关工作人员行骗的,要及时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对经核实确属假冒纪检监察机关或机关工作人员行骗的单位和个人,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要商请当地相关执法机关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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