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郑州市政府依据《郑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市区户外广告开始进行规范整顿。
此次规范整顿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整顿道路广告。郑州市区内允许在经三路、紫荆山路、二七路、大学路、郑汴路、花园路(农业路以南)、人民路南段等18条道路上设置广告,并由市政管理部门进行规范整顿,其他道路上的广告一律拆除。环城快速路以内区域不 允许设置广告塔,现有广告塔一律拆除,经有关部门批准可迁移到环城快速路两侧。规范户外广告。市区标志性建筑物上不允许设置广告,其他建筑物上经有关部门批准,可设置单层固定广告。现有的遮盖楼(墙)面的广告牌、建筑物上的多层广告牌,除保留迎面第一排外一律拆除。各大商场和沿街建筑物外墙禁止设置布幅广告,市区道路上的各类商业性指示牌和各类线杆上的广告牌、灯箱,以及除二七路、大学路、农业路、淮河路外的跨街广告性彩灯架一律拆除。
据悉,所有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将在5月1日前全部完成。其中,各广告设置单位要在4月10前自行拆除不符合要求的户外广告,届时未拆除的将由郑州市市政管理部门强行拆除。(本报记者 王 珂 实习生 杨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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