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冰,通讯员陈婉玲)目前,我省国内婚姻登记大多数
仍集中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这种旧的、分散的婚姻登记管理体制问题
多多,弊多利少。笔者昨天从省民政厅有关部门获悉:我省计划城区今年内
全部实行集中登记,县级市和县,也要在市、县的所在地首先实行集中登记
,确实管辖范围太大或地处边远山区的,可由市、县民政部门分片设立登记
机关,分片实行集中登记,乡镇和街道以后不再办理婚姻登记。
群众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婚姻登记,从形式上看,似乎方便了群众
,减少了群众的路费开支,但由于点多而广,兼职登记管理人员精力分散和
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出现了“四难”现象:即独立执法地位难确定;业务素
质难提高;登记质量难保证;搭车收费难制止。
据统计,我省有婚姻登记管理机关1927个,婚姻登记管理人员27
51人,其中专职婚姻登记管理人员1024人,占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3
7%;兼职婚姻登记管理人员1727人,占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63%。
民政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目前我省的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出现了倒退
,有的地方错误地将婚姻登记工作作为社区服务的一项内容,把婚姻登记管
理放到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来办理。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是临时
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使婚姻登记机关独立执法的地位难以确立,严重地干
扰了依法行政。实行集中办理婚姻登记,提高了依法进行婚姻登记的质量和
婚姻登记管理水平,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止了借婚
姻登记搭车收费的现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据透露,今年年底前将出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改变现
行的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办理婚姻登记的状况,统一推行集中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实行市、县、区为单位集中办理婚姻登记,是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
革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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