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4月5日电(记者张淑英)天津市鼓励文艺团体多演出,实行“你多演我多给钱”政策。
今后,由市文化局对各所属院团下达基本演出场次指标,在完成基本演出场次指标的前提下,每超额演出一场按不同
艺术门类的标准给予经济补贴,上不封顶。由市文化局、市财政局联合颁发的“天津市艺术表演团体超场次演出补贴办法”日
前正式出台。
随着各种文化载体的不断出现,演出市场发生很大变化,致使天津市大部分艺术表演团体因受种种条件的制约,在市
内剧场的演出相对较少,常常出现演出后剧团经济上发生亏损的现象。由此也造成了个别剧团不敢在市内剧场演出的现象,老
百姓反映看戏难。
实行超场次补贴办法,将改变剧团过去那种“一演就赔,多演多赔”的恶性循环局面,将大大提高剧团演出积极性,
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通过演出,增加经济效益,对剧团今后的基本建设提供物质保证。另外,也改变
了剧场的“半年闲”局面,使剧团与剧场有机结合,进一步活跃天津的文艺舞台。
补贴办法实行后,由市文化局每月制定演出计划,并在有关宣传媒体发布消息。广大观众可以更多、更方便地在中国
大戏院、八一礼堂、滨湖剧院、红旗剧院、音乐厅等剧场,观看交响乐团、音乐学院艺术家们的演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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