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争夺战打得热烈之际,不少文化教育类事业单位仍对自己的专用权漠然视之
本报记者刘虹张演钦
图:培正中学正忙着夺回校名、校徽商标专用权。本报记者侯恕望/摄
辛辛苦苦把“孩子”养大,却没想过给孩子的名字注册个“户口”!时至今日,许多文化、教育类的事业单位仍未补
上商标意识这一课。最近羊城晚报报道的广州培正中学与私立培正商学院校名、校徽专用权注册之争,无疑往这片以往的平静
地带扔进了一枚“炸弹”,在震荡中唤醒不少文化、教育类事业单位的商标意识。
一些“老字号”无动于衷
根据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实行自愿原则,有资格申请商标注册的必须是依法
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然而,许多事业单位自动放弃了自己的商标注册权力。记者按
照广州市政府公布的广州市第一批“老字号”名单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27个“老字号”中,有11家没有注册商标!未注
册商标的单位绝大部分为事业单位,至昨天记者采访,数家单位仍“按兵不动”,有的甚至根本没有注册商标的打算。
别等到吃了亏才后悔
事实上,不少事业单位往往吃了亏,才意识到商标注册的必要。
广州博物馆坐落于赫赫有名的“广州第一楼”镇海楼上,按道理,把镇海楼作为博物馆的标识物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可“镇海楼”的商标早就给不少企业,如水泥厂、药厂、家具厂等注册。开始广州博物馆还暗自高兴,以为这样可以提高镇海
楼的知名度,对博物馆大有好处。但现在发展“文化产业”,博物馆的损失一下子体现出来了。现在他们正在考虑夺回镇海楼
(“五层楼”)的商标,作为发展博物馆文化产业的重要举措。广州博物馆拓展部陈主任叹了口气说:“现在还很无奈,只怪
当初的产权意识、商标意识不够强!”
在广州,“星海家族”与一门八校的“培正家族”情况相仿,带有“星海”二字的音乐机构甚多。假如其中一家抢先
注册,会引起什么混乱?星海音乐厅倪副主任对此“有一点担心,很难想象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和广州博物馆原先的想法有
点相似,倪认为别人注册了“未必是坏事”,星海音乐厅也暂未考虑注册商标,但还是感谢记者的“提醒”。
新商标法并非“防护墙”
一些老品牌事业单位还存有“自己使用商标在先,他人注册可申请夺回”的侥幸心理,但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去年10
月再次修正的新商标法,增加了“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
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一条款。但这只是在一些特定条件下才可使用,如“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或
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
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我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以注册原则确定商标专用权。因此事业单位如果想给自己的品牌竖一道“防护墙”,
还须根据自身情况及早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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