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庆四月五日电(秦涛)作为一项国际通行的准司法制度,中国公证已成为中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今
天在此间举行的司法部“WTO与公证”研修班上,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说,近年来,中国公证行业的整体实力有了一定增加
,正逐渐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信用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据悉,到二○○一年底,中国的公证员已增加到一万二千九百三十一人,公证从业 人员已增加到二万人左右;公证处
已达三千一百八十六家,涌现出了一批上规模、上档次,服务和管理都比较规范化和现代化的公证处。
段正坤指出,中国公证在建设社会诚信方面作用日益显著。在确保有关经济、民事活动主体的合法性,确保有关经济
、民事行为的合法性及为经济、民事主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段正坤认为,从总体上说,中国公证机构的公信力是好的,社会和老百姓是信得过的。
与此同时,虽然在中国的几部比较重要的立法当中,如《民事诉讼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继承法》
、《担保法》等,公证都有了一定体现。但是,《公证法》迟迟未能出台,也是影响中国公证业进一步发展的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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