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五易其稿日趋成熟,金融证券、建筑、税务、海关、司法、工商、医药、教育等行业列为防范重点
本报讯记者林洁、通讯员穗检宣报道:“只打不防,越打越忙”,广州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进入立法议程。昨日,中
国犯罪学学术研讨会组织专家学者对即将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讨论和论证。
据介绍,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有很大优势,其在长期查办职务犯罪的案件中掌握了该犯罪的一定规律,对产生原
因有清楚的了解,对危害性有深切的体会,特别是对权利运行机制存在的漏洞能比较准确的把握。在全面总结广州检察机关多
年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广州市检察院组织人员起草了《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初稿)》。该草案
经过广泛征求两级检察院和社会各方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意见,至今已五易其稿,日趋成熟。市
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已初步审议,并已列入2002年的广州市立法计划。
该草案将金融证券、建筑、税务、海关、司法、工商、医药、教育等行业领域列为重点预防对象;管理不规范、制度
不健全的单位,在检察、监察、审计机关提出建议后应当进行整改,如果不接纳将承担责任也是草案具体讨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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