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已有多人交通事故死亡,有关部门要求落实管理责任
本报讯昨天,广东省公安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采取措施严防清明时节公路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
当前正值清明时节,群众出行增多,素有“小春运”之称。人员的大流动也带来清明 期间交通事故增多。本月4日、
6日两天内,广东省潮安县、封开县接连分别发生一起非道路交通事故及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24人当场死亡。
本月4日18时,潮安县驾驶员文志远驾驶U80635号农用运输车载23名采茶工及3名儿童从乌岽村往凤凰镇
墟方向行驶,当行至正在修建的天池路(属非道路)6公里处陡坡路段时,因车辆传动轴折断、脱落,致使车辆失控翻滚,造
成车上15人死亡,2人重伤,10人轻伤的非道路交通事故。
两起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分别是农用车违章载客、车辆机械性能不良、带病行驶和平板车驾驶员违章越线行驶。
广东省公安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排查交通安全隐患,落实管理责任。属管理方面问题,要“
倒查制”,追究失职、渎职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其次是加强源头管理,切实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年检工作。加强对
多发事故路段、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管理,完善交通安全防护措施。加强路面巡逻监控,保证主干公路全天每30公里路段/
每小时有一辆警车在路面上巡逻,提高民警上路的“管事率”,坚决纠正摩托车、短途客车超载、农用车、拖拉机载客营运等
严重违章行为。
(王普陈建荣王肃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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