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7日讯(记者 金云伟 王振国) 3月15日,济南市园林监察执法支队在执法过程中,和济南聚宝德饭庄发生争执(本报曾报道)。4月3日,该饭庄经理王宝泉一纸诉状将济南市园林局和园林局的两名工作人员告上法庭。
王宝泉在诉状中称:“2002年3月15日9时左右,济南市园林局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要强行拆除挂在饭店门口的霓虹灯。当我请求执法人员出示证件时,他们的态度很蛮横。我拿 着证件到屋里取眼镜时,门外闯进几个人,嘴里还骂着脏话。其中一名壮汉上来就给了我一拳,接着就朝我接二连三地打来,后经110民警制止才住手。”王经理称:“被告园林局下属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态度粗暴,动手打人,给自己名誉和酒店的生意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精神受到了很大的打击,经济也受到损失。为了维护公民合法的人身权和经营权,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济南市园林监察执法支队监察科的呼科长和济南市园林局绿化办的王主任听到被起诉的消息后并没有感到吃惊,他们均表示:“我们执法人员都是按照工作程序进行的,不存在执法不当的地方。是聚宝德饭庄在抗拒执法人员的合理执法。他们说的工作人员打人情节纯属歪曲事实。相信这一切都会在法庭上得到澄清的。”
据了解,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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