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员工有的在草坪上打扑克、有的在图书室看电视、有的在宿舍
写家信。日前的一个星期天,笔者来到位于深圳龙岗区布吉镇坂田村乔奥塑
胶公司的员工宿舍,看到几百名外来工舒心的周末生活。
面对是否有欠薪的提问,女工王香丽笑着说:“村里规定每月15日发
工资,公司从来没有拖欠过,有时赶上15日是星期天,公司还提前发工资
呢。”
作为全国“百强村”之一的坂田村,有来自全国各地的4万余打工者。
该村以《劳动法》和《工会法》为依据,制订区域集体劳动合同,规定劳资
双方依法进行生产和管理的详细条款。主要内容放在工资、保险、福利、工
时、休息、休假等容易引发劳资纠纷的问题上。据了解,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前,在坂田村的企业每年发生的较大纠纷就有80多起。
“进驻坂田村的大中型企业有160多家,劳资关系好坏至关重要。”
坂田村党总支书记刘日兴告诉笔者,坂田村工会于1998年代表1·2万
名外来工,首次与84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去年9月再次与63家
企业签了合同————目前坂田村合计共3万名外来工与企业建立了明确的
劳资关系,合同签约覆盖率达到90%。首批签订合同的企业,3年多来没
有发生过一宗合同范围内的劳资纠纷。
“有理没理要按区域性集体劳动合同办。”坂田村党总支副书记、村企
业部部长刘旭青说。去年12月至今年2月劳资纠纷“高发期”,他几乎天
天泡在各工厂,调查发工资情况,调解劳资矛盾。村股份公司企业部、民营
企业办和村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化解劳资纠纷,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集体合同的签订,使外来工在福利方面也得益。在坂田村电子厂,一位
去年底刚休完产假的女工告诉笔者,直至孩子满一岁,她可享受每天2个小
时的哺乳期假,而像她这样休过产假的女工,仅她们厂里就有近百人。
“劳资关系融洽,激发了员工的干劲,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乔奥塑
胶公司人事主管冯玉这样介绍。港资企业金像厂与员工签订合同后,员工主
动献计献策,推动企业快速发展,公司现已成为龙岗区的出口创汇大户。(
纪小明、曾楚涛、徐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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