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马顺生记者王甄)4月1日,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陈兰通一行来安徽省,调研“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进展以及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建立情况。
依法建立规范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具体体现。在今年初的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由199名省人大代表共 同联名提出的“以立法形式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议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其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程序之中,走在了全国其它各省(市)的前头。同时,为落实去年“全国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经验交流会”的会议精神,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新形势,我省在会后即着手建立了由政府、工会、企业组织三方组成的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和劳动争议三方仲裁制度,同时还转发了国家有关文件。省政府批准同意省经贸委授权省企业(家)联合会作为企业方代表,参加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会同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会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代表省经贸委具体负责参与劳动立法、企业劳动争议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陈兰通一行对我省在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和建立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方面所作的卓有成效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对我省把协调劳动关系与维权工作结合起来表示赞赏,认为这一做法值得其它省(市)借鉴。他说,对新形势下出现的经济和劳动关系的复杂情况,我们还缺少协调处理的经验,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依法协调的道路。
陈兰通一行在皖期间,还举行了劳动关系协商工作座谈会,省劳动厅、省总工会、省经贸委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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