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税务系统也不例外,加强税收信用建设刻不容缓。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古训,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灵魂,建立信用体系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目前,我们的税收信用在有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浮夸造假、虚开增值税发票,收“关系税”、“人情税”等现象,严重损害了税务机关的信誉。税收信用的降低, 不仅会导致大量税收的流失和人们纳税意识的弱化,还影响着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和我国对外开放的形象。那么,构建税收信用体系,应从哪些方面入手呢?
首先,要在税务人员中牢固树立信用意识。要在税务人员学习、培训时加强税收信用教育,并与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结合起来,用服务意识来取代特权意识。其次,建立对税收浮夸造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造假者之所以能肆无忌惮,正是钻了制度薄弱的空子。因此,应完善税收法制建设,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造假者和指使造假者依法严惩。制订科学的税收计划,做到经济与税收计划同步增长。第三,保持税收政策适当稳定。尽快完善税法体系,提高税收立法层次,与国际税制尽快接轨。
当然,加强税收信用建设任重道远,要严格依法治税,提高税务队伍整体素质,加快税务机关现代化建设,加强监督机制,遏制腐败。只有做到这些,税务机关的信誉才会越来越好。(吴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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