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国税稽查局通过金税工程,查处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的案件,追缴税款18万余元。
去年6月,该局接珠海市国家税务局信函,反映珠海市润特发发展有限公司开给合肥某经营电子产品的合资企业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系虚开,价税合计27.6万元。
检查人员在该单位检查时发现,这份2000年5月份开具的发票已于2000年7月申报抵扣进项税款4万余元。同时,2000年6月份,该公司还取得珠海市润特发发展有限公司开出增值税防伪税控发票两份,账簿上确实显示发生了货物交易,并已申报抵扣税款14万多元。为了慎重起见,该局将这两份发票通过“金税工程”网又发往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协查,结果证明全是假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规定,该局调减相应进项税额,追缴税款18万余元,并对此项税款加收滞纳金2.7万元。(扬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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