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种叫做“微型摄像头”的“偷窥”工具被堂而皇之地摆上了本市某电器城这样的“大雅之堂”……
记者暗访
微型摄像头随处可见
昨天,记者来到了天津市的一家大型电器城。刚一走进大门,自己的身影就出现在了摆在门口柜台上的电视机屏幕里,而且架在电视机上的一只“小眼睛”正紧盯住记者不放。
据一位40多岁的男子讲,这个与火柴盒一般大小、外观呈银白色的“小眼睛”便是微型摄像头,接到电视机上就能使用,如果再串联上录像机,还能把看到的东西全部录下来。
据他介绍,微型摄像头分为黑白和彩色两种,广角都在90度左右,能将距离它10米以内的东西一览无余。“在价格方面,一般人也都能接受的,彩色的100多元,黑白的更便宜。”当他确定记者是个买主后告诉记者,由于东西都是广东的正式厂家生产出来的,所以根本不必担心质量问题。
随后,记者在电器城里转了一圈发现,包括自己在内,凡是来此购物的顾客都“无一幸免”,他们的身影也全被商家安置在店铺里的小眼睛以不同的角度一一“曝光”。而电器城里的几家店铺看起来更是成了监控室。(新报实习生王渐)
“偷窥器”卖主
只要有许可证便可销售
在一家专门销售摄像器材的店铺里,老板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把所有摄像头的品种都摆放出来,主要目的是让买主们能作个比较,看清哪种摄像头更清楚,质量更好。
问及购买此类商品需要办什么手续时,他只是说,作为商家来讲要有销售特种商品的许可证,而对于买主,他们并未听说过要办什么手续。
“偷窥器”买主
20岁左右的男孩居多
在记者与这家销售摄像器材的老板聊天时,一位看上去有40多岁,穿着时髦的中年妇女走了进来,告诉老板她想买一个微型摄像头。
“我们工作都很忙,孩子经常一个人在家,可由于孩子小,根本够不着门上的‘猫眼’,所以就想买一个回去当可视门铃用。”这位妇女说。当记者问她是否知道购买此类东西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时,这个中年妇女显得很不愿意,“我们又不拿它干坏事,难道还会安到别人家,偷看人家不成?我们买回去只是为自家的安全。”
“其实,买这种微型摄像头的还是20岁左右的男孩子居多。”另一家同样是销售微型摄像头的老板告诉记者,“他们一般是三五成群的,试试没毛病,交钱就走。”据她介绍,由于商家只负责卖货,所以也不便问人家买回去干什么用。
新闻背景
据报道,对这种微型摄像头的销售和购买,公安部门明确指出,监听、监视设备的生产和安装要经过公安部门批准,销售者要到公安机关备案,个人不能随意安装。对于性质严重者,还可根据刑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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