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薛子进 本报实习生王姝人
今年4月1日,本报以《校园性侵害,走开!》为题披露了北京市通州区永顺小学数学教师陈友海几年中因涉嫌猥亵、奸淫在校幼女数十人的事件,有的专家从加强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的角度,论述了预防校园性侵害的必要性。但这仅仅是一个方面,一些在校女生尚不足10岁(这在法律上是完全无行为能力人),即使有了一些防范性侵害的知识 ,由于年龄和生理上的原因,她们有时根本无法抵御“可敬老师”的侵害。
如何防范校园性侵害的发生和惩罚此类犯罪,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和刑法均有相关规定,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断出现少数品德败坏的教师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害。究其原因之一,一些学校的管理混乱问题不能不令人担忧。
出事的通州区永顺小学就有详细的管理规定:“在上课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学生叫到办公室;教师也不得随意串办公室。”犯罪嫌疑人陈友海却能在上课时把女学生单独叫到一间小黑屋里,而且还是在其他教师的课上,学生无故缺课竟没能引起学校的警觉?小黑屋在校门一侧,离校长办公室只有三四米远,距校内小卖部仅一步之遥;屋内有一张床,窗户的玻璃被报纸贴得严严实实。就在这个小黑屋里,陈友海肆意地实施他的犯罪行为,这在众多的受害女生之中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而该校负责人和其他教师竟对此长期“一无所知”。受害人的家长愤怒地对记者说:真没有想到这件事会发生在学校里,这种禽兽不如的老师竟然也能在学校教书10年!
更有甚者,1999年3月至6月,江西省万安县横塘小学代课教师刘思坚先后奸淫了11名9岁至11岁的女生。案发后人们吃惊地发现,刘思坚早于1989年在另一所小学任教时,就因奸淫幼女罪被法院判刑13年。尽管教育法明文规定:判过刑的人不能任教师。但知道其犯罪背景的镇教办负责人竟认为:“他(指刘)不会再走老路了,出于同情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这种天真的想法使11名幼女成了牺牲品。
如果这类校园性侵害案发前,学校因不知而无从预防还能理解的话,那么案发后,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冷漠态度,则更让人们疑惑。陈友海的犯罪行为是今年1月14日暴露的;受害女生的家长于16日下午将此事告到学校,校方没有报警也没引起任何重视;17日上午,陈还敢在课堂上公然威胁4个受害人;18日下午3时,几个家长通知区教委无结果;当晚11时,家长们在无望的情况下只好自报“110”;陈友海第二天被公安机关拘留。一位家长对此气愤至极:教育部门真让人失望,如果我们不报“110”,陈友海可能还在糟蹋孩子呢!
陈友海的犯罪活动至少持续了两年4个月,侵害数十人。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只要学校或其他教师稍加留意一下,那么,发生在永顺小学的这场噩梦就有可能会提前结束。
有关部门统计,发生在农村中小学里的教师性侵害比例远高于城市。这里除了进人把关不严外,一些边远地区的小学仅有几个代课教师,校园管理从何谈起!
在采访中,无论专家学者,还是一些与此有关的部门机构,都认为教师在校内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和发生在校园里的暴力事件,学校及教育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加强管理,减少校园性侵害的发生,学校及教育部门,不能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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